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经济学基地学生选拔分流方案2016

发布时间:2016-03-23浏览次数:1089

福建师范大学国家经济学基地学生选拔分流方案

2016修订)

为进一步明确国家经济学基地的办学方向,努力培养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经济学基础理论功底深厚、信念执著、品德优良、知识丰富、综合素质高、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经济学专门人才和拔尖创新优秀人才,特制定国家经济学基地学生选拔分流实施方案。

一、成立学院基地班学生选拔分流工作小组

1.成立以基地工作领导小组为核心,并补充相关专业教师参与的工作小组。

2.工作小组的具体职责为:确定工作小组考核教师人员名单,制定基地班学生选拔程序、选拔条件、考核内容和方式等工作方案,每年根据方案和具体情况制定实施细则;接受学生咨询与报名,组织实施考核以及提出拟入选学生名单等工作。

二、第一次选拔方案

1.报名:第一次选拔安排在大一第二学期,立志于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的经济学大类专业学生(含限定专业学生、转专业学生)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选拔。

2.资格审查

工作小组对报名学生按以下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出现违纪或补考的的学生不能参与初选。

①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

无补考课程。

2.初选:资格审查合格的报名学生按以下条件进行初选,具体条件以每年制定的实施细则为准,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入选初选名单,初选名单包括直接入选和需面试选拔两部分。

有志于继续深造,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

②平均学分成绩中等以上;

③数学平均成绩中等以上

④外语平均成绩中等以上。

3.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潜力、专业兴趣和综合素质。抽签决定上场次序,面试时间每人约10分钟,分成两个阶段:

1)预先准备3-5分钟自我介绍,主要介绍自己的特点、高中及大一阶段获奖及荣誉、今后发展的计划和目标,尤其是对于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的想法和计划。

2)采用工作小组专家成员和学生现场问题答辩方式,时间5分钟,着重考察学生经济学的专业知识面和兴趣、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问题

4.入选及公示

1)初选名单的学生按平均学分成绩从高到低排序,排名前列的学生直接入选国家经济学基地班,此类学生人数一般占基地班计划人数50%左右,直接入选人数以每年制定的细则为准;

2)未直接入选的学生按“平均学分成绩×50%+面试成绩×50%”计算总分,从高到低排序,决定入选学生名单,此类学生人数一般占基地班计划人数50%左右;

3)入选名单在经济学院网站(本科生工作 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基地领导小组、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备案。

 

三、第二次选拔分流方案

(一)选拔程序

1.报名:第二次选拔安排在大四第七学期初进行,立志于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经济学本科班学生(含限定专业学生、转专业学生)按自愿原则报名参加选拔。

2.初选:符合以下条件的经济学本科报名学生经资格审查后进入初选名单,以下条件根据报名学生情况适当修改。

   ①思想政治表现良好,无违纪现象;

   有志于继续深造,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

   无补考课程;

   ④平均学分绩点居班级前列

   ⑤前三学年数学平均成绩中等以上;

   ⑥前三学年外语平均成绩中等以上;

   ⑦前三学年核心专业课平均成绩中等以上。

满足上述条件且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优先选拔:

   ①英语六级考试成绩优秀者(500分及以上);

   ②获得校级以上荣誉称号(不含奖学金)或在校级以上专业比赛中获奖。

   ③基地班学生获得“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创业计划竞赛或专业比赛省级二等奖(含二等奖)以上。

3. 面试:面试主要考察学生的专业潜力、专业兴趣和综合素质。抽签决定上场次序,面试时间每人约10分钟。分成两个阶段:

1)预先准备3-5分钟自我介绍,主要介绍自己的特点、高中及大一阶段获奖及荣誉、今后发展的计划和目标,尤其是对于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的想法和计划。

2)采用工作小组专家成员和学生现场问题答辩方式,时间5分钟,着重考察学生经济学的专业知识面和兴趣、从事经济学学术研究计划的可行性和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问题

4.入选名额及标准:符合条件的学生经过面试,根据面试成绩和基地班学生分流的名额,相应补充到基地班,在经济学院网站(本科生工作栏目)进行公示,公示期三天。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校基地领导小组、教务处、学工处审批、备案。

(二)分流标准

基地班学生若出现以下情形之一者,分流到同年级经济学本科班。

1)思想政治表现不好,因违纪而受到警告处分及以上者;

2)英语六级考试成绩未达到425分者;

3)专业课程二门不及格者。

三、本办法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后,自公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归学院基地工作领导小组。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4年5月28

2016316日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