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举办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1浏览次数:1018


各系(室)、各年级:

    为切实增强师生体育锻炼意识、不断提升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院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现决定举办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节。

一、竞赛日期

2018年3月11日—4月17

    二、竞赛地点

旗山校区

三、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篮球赛、女子3VS3篮球赛、拔河比赛、广播操比赛、羽毛球比赛台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智力运动会、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四、参加单位

学生组:16级经济(经基经本合并)16级金融(金一金二合并)16级国贸(国一国二合并)16级财管(财一财二合并)16级工销(工商市销合并)17级经济(经一经二合并)17级金融(金一金二合并)17级国贸(国一国二合并)17级工一二(工一工二合并)  17级工三四(工三工四合并)、硕士研究生16级、硕士研究生17级

教职工组:三办、经济系、工商系、金融系、财会系、国贸系、投资系

    五、竞赛方法

各项竞赛均按各单项规程中规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六、运动员资格

    (一)凡是我院教职工、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包括进修生、旁听生、成教生、海外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学生团体

    1.团体总分奖励:体育节及田径团体分别取前六名。

2.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团体总分按各单项项目比赛得分总和计算。团体名次不并列。若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冠军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亚军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研究生团体单独排名。

    (二)学生单项

    1.男子五人篮球、女子3VS3篮球、拔河、广播操、田径羽毛球、台球比赛,分别按各项目的计分办法进行。

2.“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按照《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组织实施。比赛期间若发现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则取消集体或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3. 智力运动会评分及奖励办法另订。

(三)教职工项目(详见附件8)

八、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九、承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工会

十、协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5级团总支学生会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为经济学院第十届体育节组委会。

  

  

附件:

1.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男子五人篮球赛计分办法.docx 

2.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女子3VS3篮球赛计分办法.docx

3.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拔河赛计分办法.docx

4.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广播操比赛计分办法.docx

5.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田径项目计分办法.docx

6.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羽毛球比赛计分办法.docx

7.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台球比赛计分办法.docx

8.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智力运动会计分办法.docx

9.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教职工趣味运动会规程.docx

10.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体育道德风尚奖.docx

11.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宣传报道优秀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方法.docx

12.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组委会名单.docx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

2018年3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