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系(室)、各年级:
为切实增强师生体育锻炼意识、不断提升身体素质和健康水平,推动我院体育活动的蓬勃发展,现决定举办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
一、竞赛日期
2018年3月11日—4月17日
二、竞赛地点
旗山校区
三、竞赛项目
男子五人篮球赛、女子3VS3篮球赛、拔河比赛、广播操比赛、羽毛球比赛、台球比赛、田径运动会、智力运动会、教职工趣味运动会
四、参加单位
学生组:16级经济(经基、经本合并)、16级金融(金一、金二合并)、16级国贸(国一、国二合并)、16级财管(财一、财二合并)、16级工销(工商、市销合并)、17级经济(经一、经二合并)、17级金融(金一、金二合并)、17级国贸(国一、国二合并)、17级工一二(工一、工二合并) 17级工三四(工三、工四合并)、硕士研究生16级、硕士研究生17级
教职工组:三办、经济系、工商系、金融系、财会系、国贸系、投资系
五、竞赛方法
各项竞赛均按各单项规程中规定的竞赛规则执行。
六、运动员资格
(一)凡是我院教职工、正式学籍的学生(不包括进修生、旁听生、成教生、海外生),身体健康者均可报名参加比赛。
(二)运动员资格由各单位负责审核。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成绩并给予全院通报批评。
七、奖励和计分办法
(一)学生团体
1.团体总分奖励:体育节及田径团体分别取前六名。
2.团体总分计分方法:团体总分按各单项项目比赛得分总和计算。团体名次不并列。若团体总分相等,以单项冠军数多者名次列前;如仍相等,以单项亚军数多者名次列前,以此类推。
3.研究生团体单独排名。
(二)学生单项
1.男子五人篮球、女子3VS3篮球、拔河、广播操、田径、羽毛球、台球比赛,分别按各项目的计分办法进行。
2.“体育道德风尚奖”集体和个人的评选,按照《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办法》组织实施。比赛期间若发现违规现象,一经查实,则取消集体或个人“体育道德风尚奖”评选资格。
3. 智力运动会评分及奖励办法另订。
(三)教职工项目(详见附件8)
八、主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九、承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团委学生会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工会
十、协办单位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5级团总支学生会
十一、本规定解释权为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组委会。
附件:
2.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女子3VS3篮球赛计分办法.docx
11.经济学院第十五届体育节暨田径运动会宣传报道优秀单位、先进个人评比方法.docx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8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