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关于评选2018-2019学年经济学院先进班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2-10浏览次数:3124

  

各年级:

为深入学习贯彻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立一批先进班集体、优秀学生典型,引导我院学生成长成才,经学院研究,决定评选表彰一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时间

2019年12月10日-18日

二、评选对象

我院2016级、2017级、2018级本科生班级及学生,2017级、2018级全日制硕士生班级及学生。

三、评选原则

坚持标准  公平公正

四、评选类别

(一)先进集体:院先进班集体。

(二)先进个人:院优秀学生干部、院三好学生。

五、评选条件

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在思想道德、专业学习、社会实践、科技创新、志愿服务、校园文化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显著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以2018—2019学年综合考评和日常表现为主。

(一)院先进班集体

1.班集体正气高,同学积极追求进步。

班集体理论学习制度健全,学习氛围浓厚,全班同学积极上进,申请入党同学、入党积极分子和党员(含预备党员)的比例高。班集体在学年综合考评、奖助学金评定、评优评奖以及班级经费的收支与管理过程中,认真细致,无失误,且公平、公正、公开,同学无异议。

2.班集体学风好,获奖人数名列前茅。

班集体学风、考风好;当学年班级同学平均学分绩点的平均值在2.0以上(研究生要求班级平均分在70分以上),奖学金获得者比例较高,外语、计算机等各种等级考试通过率较高,当学年考试平均每科不及格人次不超过该班级总人数的10%。

3.班集体勇争先,集体荣誉多。

班级同学积极投身文明校园建设,认真完成学校、学院交办的任务。以班级为单位积极参加各项集体活动或竞赛,获得过团体荣誉。

4.综合素质好,学子风采优。

班级同学在院级以上科技学术活动、校园文化活动和职业技能等比赛中获奖人数(次)多,成果多,荣誉高。全班同学坚持体育锻炼,《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合格率达80%以上(研究生不要求测试成绩)。

5.干部作风正,富有凝聚力。

班级两委坚强有力,能积极开展各项教育活动和服务工作,工作成绩显著,受到全体同学拥护,在同学中有较高的威信。

(二)院优秀学生干部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测评为良好以上(本科生)或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分在本年级排名前60%以内(研究生)。

2.当学年担任学生干部,能团结同学、积极工作、乐于奉献,热情为集体和同学服务,有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所在集体获得过院级以上的奖励,或在组织同学开展各项活动中取得显著成绩。

3.严以律己,以身作则,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三)院三好学生

1.热爱祖国,拥护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与道德素质,自觉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测评为良好以上(本科生)或当学年思想政治表现分在本年级排名前60%以内(研究生)。

2.学习勤奋,当学年获得国家奖学金、校优秀学生奖学金或在省级以上创新实践能力比赛中获得三等奖以上的成绩(如:“挑战杯”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创业计划竞赛、学校或学院统一组织学生参加的专业竞赛等)或在CSSCI扩展版期刊、EI期刊、北大中文核心期刊、985及211大学学报等以上等级发表论文(相当于院级研究生发表论文指标D档以上)。

3.积极承担社会工作或参加义务性、公益性活动,乐于为集体和同学服务,受到同学好评,在同学中享有较高的威信;

4.坚持体育锻炼,积极参加文体活动,《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及格及以上(研究生不要求测试成绩)。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各类先进的评选资格

(一)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先进集体的评选资格

1.班级同学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

2.班级同学在学校课堂纪律抽查中,出现迟到、早退、旷课等现象;

3.班级同学所在的宿舍因违反宿舍管理和文明校园建设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通报;

4.班级同学有其他影响学院及学校荣誉的行为。

(二)有下列情况者,取消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1.在综合素质考评、评优评先、各种考试、申报奖助学金、助学贷款等项目中违反诚信原则、弄虚作假,为自己及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者;

2.受到学院通报批评或学院警告以上纪律处分者;

3.在宿舍管理或校园文明建设中有违规记录者;

4.当学年有课程重修者;

5.有其他影响学院及学校声誉的行为。

七、评选程序和名额

(一)班级参加“院先进班集体”评选的,应全面总结本班的成绩和经验,经年级评优推荐小组通过后,填写审批表报学院审批。院先进班集体2016级本科、2017级本科、2018级本科各评选2个,研究生评选1个。

(二)班委组织同学根据评选要求,民主推选出先进个人候选人,推荐的先进个人经年级评优推荐小组通过后,由本人填写审批表,经年级汇总后报学院审批。各年级先进个人评选比例分别为本年级学生数的6%,2018-2019届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名额单列。

(三)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审批表见附件,纸质文档(一式两份)应于2019年12月15日前以年级为单位汇总至学院,电子文档以年级为单位发送到院团委邮箱(研究生两个年级合并为一个单位报送,2018-2019届学院团委/学生会、研究生团总支/研究生会干部合并为一个单位报送):fjnujjxytw@163.com。联系人:吴舒芸。

八、表彰办法

(一)所有受表彰的集体及个人,由学院正式发文并颁发荣誉证书,其审批表归入个人档案。具体表彰形式另行通知。

(二)先进集体及个人名单将在经济学院网站上公布表彰。

 

附件:1.经济学院先进班集体审批表.doc

     2.经济学院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审批表.doc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

2019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