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师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的通知(含高端)

发布时间:2019-11-27浏览次数:953

各位老师:

现将2019年度教师科学研究成果奖励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依据:《福建师范大学高端成果奖励实施办法》(闽师人〔201757号)、《关于绩效工资高端成果奖励的补充通知》(闽师人〔201816号)、《经济学院绩效工资实施方案》。

二、本次申报的科研高端成果时间范围:201911日至1231日期间(2018年未申报的相关成果可以补报,其他年份补报成果均不再受理)。

三、申报程序:

1.请各位老师及时填报(1)“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科研高端成果奖励申报简表(人文社科类)”(每个教师可以把多项成果填写在同一张表格上,见附件1);(2)“2019年度……学院教师科研高端成果奖励申报汇总表”(见附件2,包括科研项目)。请在《简表》和《汇总表》对应栏中备注是否属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成果。注:高端成果才需要填写附件1、附件2,其他的只需要填写附件2即可。

2. 各位老师仅报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必须注明专著、译著、编著、工具书等以及一定标明是否受校内资助,否则不予受理)、发表的学术论文、获奖成果和被厅级以上政府采纳的咨询报告,并附上公开出版的学术著作原件2份(原件不退还,一份交图书馆典藏,一份学院存档),发表的学术论文刊物的封面、目录、正文、版权页复印件和检索报告,咨询报告内容和采纳证明复印件一份。

3.社科处和科技处受理学术论文等的申报工作,教务处受理有关教学成果的申报。同一成果只能归属一个部门申报,杜绝同一成果向不同部门申报的现象。

 

请各位老师将申报纸质材料(包括附件1、附件2),同时将论文、咨询报告复印件以及专著原件交到院办311王海艳老师处,时间截止至126日,并将电子版发至王海艳老师邮箱进行汇总:23050547@qq.com

 

附件:经济学院关于申报2019年度教师科研成果奖励的通知(含高端).rar

1. 福建师范大学教师科研高端成果奖励申请简表(人文社科类)

2. 2019年度经济学院教师个人科研成果汇总表

3.福建师范大学绩效工资实施办法(闽师人〔201757号)

4.关于绩效工资高端成果奖励的补充通知(闽师人〔201816号)

5.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教学科研业绩奖实施办法

 

经济学院

20191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