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2018年硕博连读生选拔工作的通知》(师大研〔2017〕31号)和《福建师范大学优秀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连续攻读博士学位工作实施办法(修订)》(闽师研〔2013〕11号)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学院2018年硕博连读生选拨实施方案。
一、选拔范围
在我院现有硕士点专业中选拔硕博连读生。
二、选拨条件
(一)录取类别为国家计划内非定向、修业满一年的本校全日制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
(二)思想政治表现好,遵纪守法,未受过纪律处分。
(三)科研能力突出,具有较强的科研潜质。
(四)年龄不超过30周岁(截止截止2018年9月1日)。
三、选拔程序
(一)9月21日5点前符合选拔条件的硕士研究生填写《福建师范大学硕博连读研究生资格申请书》(见附件,下称《硕博连读申请书》),提交到学院研究生秘书处。
(二)9月22日学院对申请硕博连读研究生的材料进行初审。
(三)9月25日学院对通过初审的研究生进行考核。
(四)9月26日-9月30日学院对业务考核通过、思想政治考核合格的申请者进行公示。
(五)报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确定。
四、考核安排
(一)业务考核
时间:9月25日下午2点 地点:旗山校区经济学院小会议室
考核内容:由申请人汇报其研究计划,通过问答方式考察申请人的专业知识、科研潜能和综合素质。汇报10分钟,问答15分钟。
(二)思想政治考核
时间:9月25日下午 地点:旗山校区经济学院小会议室
五、其他
(一)业务考核以100分为满分。考核成绩60分以下者不予录取。思想考核组测试成绩不作量化,不计入考核成绩,但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学院按博士一级学科成立硕博连读生考核小组。
(三)每位当年具有博士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原则上只能招收一名连读生,其指标占用当年该专业该博导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指标。
(四)本实施方案未尽事宜以研究生院相关文件要求为准。
经济学院
2017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