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8浏览次数:957

各位老师: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闽师研〔201717号)精神,为做好2021年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范围

今年选聘博士生导师岗位不设限额,满足基本条件者均可申报。

    二、选聘程序和要求

学院将按照《福建师范大学选聘博士生指导教师工作实施细则》(闽师研〔201717号)规定的程序和要求,组织开展博士生导师选聘工作。

(一)成果截止时间为2021430日。

(二)学院委员会召开5人及以上的评审会议,重点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等方面进行考核,实行师德一票否决。到会委员数符合要求,不足5人的应吸收本学科领域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研究生导师参加,同时到会委员应在有关意见表决栏亲笔签名。

(三)学院将申请表和审议表决结果在学院网页进行公示(人事关系跨学院者另需经人事关系所在学院学术委员会同意并同步公示),并保存博导选聘过程中相关公示的截图(包括初审合格3个工作日的公示和学院评审结果5个工作日的公示),无异议后报研究生院。

    三、材料要求 

(一)材料清单

1.《博士生导师选聘申请表》(附件1,一式两份双面打印,所有申请人均需填写)。

2.《学科建设特需人才博导选聘申报表》(附件2,一式两份双面打印,仅限学校学科建设特需人才申请者填写)。

3. 论文、著作等科研成果材料原件一套,论著成果须按《博士生导师选聘申请表》中所列研究成果序号在论文、著作的封面编上对应序号并依次装袋,另将每本刊物目录中本人成果名称用横线标识出来。

4. 3篇(件)代表性科研成果(电子文档PDF格式),专著须提供原件(一式三份)。

5.《博士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审核汇总表》(附件3,一式一份,下同)

6. 有关公示的材料。

(二)以上所需选聘材料应齐全,材料袋(有封口的档案袋)封面上粘贴内装材料清单(附件4),依序准备选聘材料,并严格按照材料清单顺序依次装袋,注明申请人单位、姓名、学科、手机号码等,同时在袋底贴上标签(附件5)。若发现材料清单中查无此项科研成果,则视为无该项科研成果。

(三)以上材料均须提供纸质文本,同时提供《博士生导师选聘申请表》《学科建设特需人才博导选聘申报表》《博士生导师选聘基本条件审核汇总表》和3篇(件)代表性科研成果、公示截图等相关选聘材料的电子文档。

     四、时间安排

请有意向的老师于2021419日前将以上选聘材料的纸质版和电子版报送学院学科平台办311,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人:刘喜玲     联系电话:0591-22867937

电子邮箱:275952@qq.com

博导选聘附件.zip


                                           经济学院

                                      2021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