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发布时间:2013-04-03浏览次数:883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

 

根据《福建师范大学2013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录取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复试对象

(一)统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院,且初试成绩达到以上要求的考生)

(二)调剂生(在研招网上确认调剂复试通知的考生)

二.复试工作的组织

学院成立复试领导小组,招生学科专业设复试小组。

(一)学院复试领导小组

组长:黄茂兴

成员:李建建、黄宗平、赵立新黎元生

秘书:刘喜玲

(二)科专业复试小组(

组长:李建建

成员:(待定)

(三)学科专业复试小组(Ⅱ)

组长:林子华

成员:(待定)

(四)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9楼学院会议室

复试专业:政治经济学、经济思想史、区域经济学、产业经济学、西方经济学、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世界经济、金融学、国民经济学、数量经济学、会计学、企业管理

三.复试内容和复试方式

(一)复试内容:包括政治素质、思想政治品德考核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国内外经济热点问题;外语听说能力

(二)复试方式:复试采用面试的形式。为了提高复试的有效性,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各专业原则上采取差额复试的方式,差额比例一般为11.5

(三)体格检查: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都必须在复试期间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联制订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司﹝2010﹞2号)执行。

四、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复试成绩以100分为满分,60分为合格。(其中专业综合素质和能力90分,外语听说能力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考核为合格和不合格)

(二)总成绩=初试成绩(折合成百分制)×初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复试成绩权重,复试成绩权重为40%

.复试报到时间与地点

(一)报到时间:47上午830—500

(二)报到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8楼学院会议室

(三)报到时需提交的材料:1.调剂《申请表》、《政审表》;2.研究生入学考试成绩单(复印件或网上打印的成绩通知)3.本科阶段成绩单复印件;4.本科毕业证书(应届生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5.个人简历;6.获奖情况;7.外语过级证书或成绩单复印件。

(注:学生需在各复印件上签署自己的名字)

.复试时间与地点

(一)复试时间:48号上午900复试(考生参加面试应携带考生身份证和本科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带学生证),以备查验。

(二)复试地点: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文科楼9楼学院会议室

七、体检:48号上午7点开始,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均要到仓山校区医院参加体检。

八、考生复试申诉联系方式:

福建师范大学纪委办公室:059122867115

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办公室:059183465314

福建师范大学经济学院研究生办公室:059183534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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